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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卫士”守护绿色家园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沐雨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7-31 19:18:55
摘要: 日前,在甘肃省肃南县康乐镇上游村,牧民黄东润对记者说,“幸亏有了这些‘草原卫士’的保护,现在的草原才焕发了新的生机。”

“以前,我和其他牧民一样,对草原进行着‘掠夺式’的放牧,超载放牧、非法开垦、乱挖野菜的现象随处可见。”日前,在甘肃省肃南县康乐镇上游村,牧民黄东润对记者说,“幸亏有了这些‘草原卫士’的保护,现在的草原才焕发了新的生机。”

黄东润所说的“草原卫士”,指的是肃南县草原监理所队伍,包括8名草原执法人员和204名草原生态管护员。地处河西走廊中部的肃南县是全国唯一、甘肃独有的裕固族自治县。草原是肃南县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肃南农牧民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资料。2011年以来,肃南县先后实施了天然草地严重退化区植被恢复、天然草地退牧还草、黑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等生态项目,落实草原禁牧面积702.8万亩,草畜平衡面积1389.1万亩。同时,肃南县草原监理所加快健全监管网络,完善责任体系,引导推动当地牧民的生产方式由传统放牧转向了舍饲养殖,使全县草原生态得到了有效修复和保护。

多措并举,激发农牧民的生态自觉

“以前,我们很多人不明白超载放牧等破坏草原生态的行为是违法的。这几年,通过草原监理所的普法宣传,我们既了解了草原保护的法规制度,也认识到了保护生态的重要性。”黄东润说,经过与草原监理所同志们的深入沟通,他主动提出减畜100头羊,“去年,通过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我还获得了1.9万元补助金。”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肃南县通过制作宣传栏、播放草原补奖政策专辑、召开动员会、印制宣传册、组建宣传队走村入户等方式,使农牧民群众进一步认清了草原法规的红线、熟悉了草补政策和禁牧、草畜平衡制度的要点。特别是经过肃南草原监理部门的不懈努力,当地农牧民群众自觉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主体意识明显增强,黄东润等牧民纷纷主动投入到了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中来。

“在大力进行草原普法、宣传引导的基础上,我们还注重发挥村规民约在草原生态保护中的作用。”肃南县草原监理所所长顾自福说,在肃南,村规民约在农牧民群众中具有较强执行力和约束性,针对这一实际,全县各乡镇结合国家、省、市对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规定要求,广泛征求农牧民群众意见建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将违约处罚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逐户签订了责任书。同时,对牧户进行草原确权承包登记,把人、草、畜生产要素有机统一于家庭承包中,充分调动了农牧民管理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使草原得到有效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使“草原有主、主有其权、责有其利”,为开展草原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草原监管制度和措施的进一步细化完善,增强了制度监管的可操作性和群众的认同度,也提高了农牧民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生态自觉。”

村村都有草管员,携手筑牢草原监管体系

今年30岁的草原管护员安娜,已在肃南县红湾村草原生态管护岗位上坚守5年了。平日里,她不但要负责保护管护区域内的草原基础设施、发现并制止草原违法违规行为,还要经常深入牧户家中进行草原普法宣传、清点饲草和牲畜数量等工作。“看似简单的工作,巡查一趟就要花费一整天的工夫。工作太辛苦,家里人不愿意我干草原管护员这个工作,但我觉得这是在保护我们祖祖辈辈生活的草原,我不能不干!”安娜说。

在肃南县,跟安娜一样的草原管护员有204名,分布在全县102个行政村。“草管员自身拥有懂民族语言、熟悉本村基本情况等优势,能够用最贴近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交流和管理方式,将草原监管触角延伸到每一块草场、每一户牧户家中。”顾自福介绍说,县上通过“县定职责、乡聘村用、财政补贴”的方式,聘用村级草原管护员,确保村村都有草管员,每片草原都能得到维护。

“对于非法开垦、超载放牧、非法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或收到举报,我会立即拍照取证并通知执法人员进行审查核实,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安娜说,对涉案面积较大、破坏严重、影响恶劣、背景复杂的草原违法大案要案,肃南县草原监理所建立了上下联动机制,草原监理所积极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联合查处,确保草原执法的权威性,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工作顺利实施。

顾自福说,肃南县监理人员坚持深入草场巡查,重点加强了对违法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非法征占用草原和在草原上乱采滥挖、破坏围栏设施等案件的查处。2011年以来,肃南依法查处违反禁牧和草畜平衡案件127起,完成了21.41万个羊单位的减畜任务,有效遏制了禁牧区的偷牧、抢牧,草畜平衡区超载放牧的现象,整村、整片禁牧草原已进入“禁得住”状态。(作者吴晓燕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