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风采 资源 建设 产业 合作

一女子捕鸟20只被罚千元

来源:华商报 编辑:沐雨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0-19 11:29:22
摘要: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今年4月10日,公安机关接群众匿名举报,家住西安市长安区的金某有非法猎捕鸟类的行为。

西安女子秦岭山坡上撑粘网,捕捉“三有”鸟类20只被罚千元

在自家房后的山坡上撑粘网,并以母雀为诱饵,20只鸟撞到粘网上,死亡15只。因非法狩猎罪,女子金某被判单处罚金1000元。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今年4月10日,公安机关接群众匿名举报,家住西安市长安区的金某有非法猎捕鸟类的行为。民警在金某家房后鸡舍上层发现一只鸟笼内装有小型鸟20只。次日,金某主动向五台森林公安派出所投案,供述其在自家房后东南方向的山坡上撑放粘网,并在粘网旁放只母雀作诱饵的方式,猎捕听到母雀叫声被吸引飞来、撞到粘网上而无法飞走的鸟。后经鉴定,其所捕获的20只鸟中,暗绿绣眼鸟8只、黄雀3只、黄腹山雀9只,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捕获的5只鸟放飞,其余15只因死亡予以掩埋。

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应当从轻处罚。今年6月,依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法院一审以非法狩猎罪判决单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