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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八闽首邑碧水蓝天——福建省闽侯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纪实​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沐雨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28 17:31:07
摘要: 据统计,截至11月中旬,闽侯县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8起,已办结121起,处罚金额近700万元。

靴子灌满泥水,汗水湿透衣背,这就是一线环境执法人员最真实的形象。

◆中国环境报记者吴诚

在领导眼中,他们是交代了任务就能圆满完成的下属;在同事看来,他们是有责任心、有上进心,可以一起吃苦受累的战友;在企业眼中,他们是难对付、爱“挑刺”的生态环保铁军;在家人面前,他们是没时间陪伴家人的工作狂……

他们就是福建省闽侯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的一线环境执法人员,正是这样一群敢拼、敢查、敢管的生态环保人,用热血守望着八闽首邑的碧水蓝天。

义无反顾,于激流险境中采样取证

6月的一个上午,闽侯县环保局接到大湖乡河道专管员消息,反映其在河道巡查过程中发现大目溪的双溪—大坪段出现黑臭情况,疑似福州市邑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利用前夜大雨天气违法偷排养殖污水。局领导立即指示监察大队3名执法人员赶赴大湖乡进行现场调查。

到达现场后,一名执法人员立即沿该养猪场旁边的溪流沿线进行调查。由于前夜暴雨,现场水流湍急,溪流水位高,但执法人员依然毫不犹豫地趟入湍急的溪流中,详细勘察沿线疑似偷排点,获取企业违法排污的现场影像证据资料。

艰难搜寻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在该公司场区下方溪流发现一处石壁有排放养殖废水的痕迹。只见石壁下游约10米的溪边水洼里残留有黑色积水,水面上停留有大量小飞虫。

“总算找到了!”这位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处水洼里的水进行了采样。随后,执法人员在石壁上方的杂草丛中发现了一系列企业违法排污的痕迹线索,为查证企业违法行为锁定了证据。

现场勘察的执法人员从草丛中钻出来后,一边脱下灌满泥水的靴子往外倒泥水,一边笑着对同事说:“我不怕水流湍急,我会游泳,但这手机要是掉到水里就惨了!虽然这手机不值钱,但取证的影像都在手机里。”

雷霆之势,给违法企业一记重拳

烈日当空,汗水湿透了衣背。为尽快查清违法事实,3名执法人员顾不上吃饭,继续顶着骄阳往石壁上方排查。随后,发现石壁上方有一条土沟,沟底部覆盖有新鲜泥土,新鲜覆土间可见部分黑色残留物。沿土沟往场区方向约20米处,在水沟与该公司黑膜沼气池之间有个砖砌的三格池子。养殖废水通过一根黑色波纹管流入三格池的第一格池子,再从池子下方连通口处依次流至最后一格池子。

正常情况下,养殖废水应经最后一格池子下方圆形出口流入黑膜沼气池,但执法人员发现最后一格池子靠水沟一侧的池壁上,距池底约30公分处有个长方形出口,被蛇皮袋包裹的砖头堵住,池壁污水水位线痕迹与该出口高度基本吻合。经过近4个小时现场勘察,终于找到了该养猪场偷排现场并予以取证。

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公司副总李玉红做了调查询问笔录,李玉红在被询问的过程中承认有养殖废水从该堵塞的方形出口直接排出,沿水沟流入场区下方溪流,并用新鲜的泥土覆盖沟底黑泥。

执法人员对三格池的进水黑色波纹管管口的水进行了采样,并对现场及采样过程进行拍照、录像取证。

经过闽侯县环保局监测站监测,该三格池进水黑色波纹管水样监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4.89×103mg/L,氨氮77.8mg/L,总磷243mg/L,明显为养殖污水。黑膜沼气池下方溪流下游约20米处水洼水样监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173mg/L,氨氮535mg/L,总磷21.1mg/L,明显呈现被养殖污水污染的特征。由于受检水体上游并无其他较大规模养猪场,可判断即为福州市邑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养殖污水沿水沟流入场区下方小溪中。

由于证据确凿,闽侯县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对该养猪场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该案移交至闽侯县公安局,依法对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斗智斗勇,使环境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在这起案件的查办过程中,闽侯县环境监察大队还充分运用了有关文件的精神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认定。

在对该公司下游地表水的采样监测中,发现了地表水中总化学需氧量、磷、氨氮等指标,明显呈现受养殖污水影响的特征,且受影响的地表水沿线无其他养殖场。本案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时并未发现有当场排污行为,但其黑膜沼气池发现违法排污口,旁边的水沟有新土覆盖痕迹,且仍可见底部有少量黑色残留物。

根据《福建省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即“现场检查发现暗管,虽无当场排污,但在外环境有排他性排污痕迹,可在暗管连接的废水收集池(槽、罐、沟)内采样监测”的规定,执法人员以其在黑膜沼气池旁设置非法排污口的三格池内污水作为监测对象,并以此来认定公司存在偷排行为。

同时,能及时发现此次企业偷排养殖废水的行为,也正是充分发挥了乡镇河道专管员的重要作用。

在偏远山区乡镇,因地形隐蔽复杂,执法人员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时间较长,且不容易进行现场取证,企业易抱着侥幸心理而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而乡镇河道管理员基本都生活在当地,对地形及河道均比较熟悉。

在此次案件中,乡镇河道专管员在早晨5点左右发现地表水有被污染特征,立即沿溪排查,锁定大概位置,并在场区内根据现场残留足迹以及污水残留的痕迹基本确定了企业违法排污现场。由于排查及时,使违法企业无法完全掩盖痕迹,给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争取到了足够时间。

这起案件的快速办理,只是闽侯县环境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的一个缩影。就是这样一群人,坚守在一线,用汗水守护着闽侯大地的青山绿水。

据统计,截至11月中旬,闽侯县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8起,已办结121起,处罚金额近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