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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法治,为建设美丽中国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生态 人气: 发布时间:2020-11-19 12:03:05
摘要: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环境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环境法治建设。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环境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环境法治建设。新出台、修订了一系列生态环境法律,生态环境法律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依法行政的制度约束更加严格。监管要求日益提高,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依法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有力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环境法治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一些行为还没有受到法律的规范约束;由于法律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一些生态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彻底纠正,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十四五”期间,我国生态环保任重道远。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手段,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确保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首先,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的法治思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生态环境部门作为重要的执法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依法执法,把全部执法活动纳入法治轨道。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改进执法方式,严格禁止“一刀切”,做到监管有标准、执法有依据、履职讲公平、渎职必追究。要运用法律手段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要抓好现有环境法律制度的执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威力在于执行。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关键是要抓好执行,以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真正让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犯罪入刑、损害赔偿等法治手段发挥作用,以法律的刚性约束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实现环境公平正义。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一些领域的环境问题有待新的法律制度来管控、破解,其立法空白亟待填补。还有一些以往制定的法律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及时修订。因此,我们要与时俱进做好生态环境法律制修订工作,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积累起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将其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要完善法律与法律之间的衔接与配合、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协调与配合、非环保领域的法律绿色化等,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效能。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只有不断加强环境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能力,才能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重要保障。(钟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