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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做实污染有奖举报 切实强化公众监督

来源:中国网生态中国频道 编辑:清风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1-19 13:26:55
摘要: 提高奖励标准,单笔奖励最高限额10万元,对于执法部门还未掌握线索的生态环境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影响等,可给予1-10万元悬赏奖励。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发挥公众监督力量,有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出台办法

率先开展有奖举报工作

把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纳为绵阳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三十六条硬措施之一,率先于2019年出台试行并于2020年修订完善《绵阳市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管理办法》,对有效举报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生态环境污染的行为给予奖励。提高奖励标准,单笔奖励最高限额10万元,对于执法部门还未掌握线索的生态环境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影响等,可给予1-10万元悬赏奖励。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发挥公众监督力量,有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队伍

规范开展有奖举报管理

建立13个市级部门和13个县市区、园区的有奖举报管理队伍,各地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承办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相关工作,对本地本部门的生态环境举报件进行办理、核实,确认符合奖励条件后上报,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奖励。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工作情况向社会公示,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做好相关汇总统计,建立有奖举报管理台账,有效提高举报奖励工作效率。

督察督办

着力提升群众满意率

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将有奖举报和执法、环境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环境问题的查办力度,认真开展有奖举报受理、办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公布办理结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抓好问题督察督办,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走访的方式对投诉处理事项进行明察暗访。每月对有奖举报各地案件数、举报类型等进行统计研判,对高频率举报进行重点关注,主动作为,提升群众信访举报办理回复满意率。通过抽查回访情况来看,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2020年绵阳市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工作全年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件56件,金额15500元,实际发放31件,实际发放金额9300元。(沈俊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