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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黄龙:维护生态平衡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中国网生态中国频道 编辑:清风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6-21 16:23:32
摘要: 陕西省黄龙县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确定为国家级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县,为此,黄龙县立足县情实际,坚持创新发展,扎实稳妥推进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野猪防控 黄龙“方案”显成效

陕西省黄龙县作为我国八大防护林区之一,物产丰富,层林尽染,森林覆盖率达87%,是黄土高原上一颗璀璨靓丽的“绿色明珠”,但同时也是陕西省野猪致害最为严重的县区之一。2021年,黄龙县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确定为国家级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县,为此,黄龙县立足县情实际,坚持创新发展,扎实稳妥推进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突出“一个宗旨”,坚持人民至上。

黄龙县始终把有效维护生态平衡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试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走访群众、座谈交流、现场勘查等方式,在充分调研论证野猪资源本底调查、狩猎队伍组建、动物致害补偿、商业保险理赔等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黄龙县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防控野猪危害纳入林长制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范围,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

组建“两支队伍”,科学防控治理。

一是在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指导下,以乡镇为单位,以退伍军人、镇村干部及老猎户为基础,组建了8支31人组成的护农狩猎队。二是依托黄龙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积极吸纳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士组建了审核验收队伍。

强化“三项举措”,稳妥有序推进。

一是成立了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配合的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依托政府常务会议和联席协调会议,群策群力解决现实难题。二是大力宣传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有关政策规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主动预防。三是率先出台了《黄龙县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补偿办法》,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理赔新模式,实现兜底保障双保险。

严把“四个环节”,确保安全顺利。

一是严格执行《陕西省野猪种群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把好“种群监测”关。二是严格按照《陕西省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办理条件与流程,把好“证件核发”关。三是严格遵守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把好“狩猎安全”关。四是严格落实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把好“猎物处置”关。

完善“五项机制”,保障群众利益。

一是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参与防控野猪危害工作,完善了主动预防机制。二是深入发掘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黄龙狩猎”的时代价值,采取猎犬围猎调控种群数量的方式,完善了猎捕调控机制。三是及时出台《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和《黄龙县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补偿办法》,对群众损失做到应补尽补,完善了损害补偿机制。四是依托森林保险业务,通过政府统一购买“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方式,拓宽了保险渠道,完善了保险理赔机制。五是采取设施设备补助、猎获物补助以及优秀狩猎队奖补的方式,充分调动了狩猎人员的积极性,完善了狩猎奖补机制。

截至目前,黄龙县共猎捕野猪430头,补偿群众经济损失199.05万元,为7个乡镇44个行政村1482户村民解决了实际困难;同时积极帮助农民调整农业种植种类和结构,降低野猪食源性作物的种植比例,对符合退耕还林还草条件的地区,优先考虑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并对因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造成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家庭和个人,及时按规定纳入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临时救助、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综合施策,严防致贫返贫。

(陕西省自然保护区与野生动植物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