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平市林业局获悉,日前,南平市延平区、武夷山市、建瓯市被授予“福建省森林城市”称号,浦城县、光泽县、政和县被授予“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
2014年,建阳区率先完成创建"福建省森林城市",去年,邵武、顺昌、松溪3市(县)也获得“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称号,至此,南平市10县(市、区)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全覆盖。
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是加快城乡绿化美化、改善城乡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南平市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理念,大力实施“四绿”工程,以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为重点的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充分发挥乡村示范,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城乡绿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水美增绿、青山增质、乡村增美、生态修复,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南平市林业局绿化办负责人介绍,目前,南平正在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市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开展了“森林城市绿色家园”南平市“创森”摄影比赛、南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LOGO和吉祥物征集、“共创森林城同绘南平美”中学生征文摄影绘画大赛等活动。
“森林城市"的创建,不仅改善城乡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一定成度上也提升了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据南平市境内26个大气自动监测点位监测显示,10个县(市、区)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6个考核指标年均值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2017年,各县(市、区)全年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天数比例98.0%~99.7%之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0,优于欧盟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年持续保持全省第一名,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记者陈伟通讯员吴建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