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广安市督察组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因信访问题被中央和四川省要求整改的——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此次被再次点名批评。
事件经过:2016年四川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了“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部分渗滤液通过雨水沟外排”等问题;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督察组交办了“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臭气扰民,要求垃圾处理厂进行搬迁……”等信访问题。虽然邻水县相关部门针对上述信访问题,制定了推动卫生防护距离内拆迁工作、建设垃圾发电项目等整改措施,明确相关问题于2020年第4季度完成整改。
三大问题致使整改工作推进缓慢
问题一:邻水县拆迁工作推进缓慢。据悉,邻水县2017年7月10日制定《邻水县垃圾处理厂周边房屋拆迁方案》,明确2020年12月31日前分步完成拆迁,但2018年11月26日才制定《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周边500米防护区内建(构)筑物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截至本次督察时,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569户居民仍有57户居民,尚未签订拆迁协议。
垃圾填埋场约500米范围内部分未拆迁农户
垃圾填埋场约290米范围内未拆迁农户
问题二:垃圾填埋不规范。现场督察发现,填埋场垃圾裸露面积过大,作业区等重点区域消杀灭菌不到位,频次较低,恶臭较重;未按要求设立医疗废物填埋专区,经高温蒸煮破碎后的医疗废物蒸煮残渣与生活垃圾混填;雨水导排系统堵塞、覆膜破损等前期督察发现的问题仍然存在。
邻水县垃圾填埋厂雨水导排沟堵塞、覆膜破损
邻水县垃圾填埋厂垃圾裸露区域
问题三:渗滤液收集处理不到位。现场发现填埋场初期坝存在垃圾渗滤液渗漏点,仅采取明渠和临时管道导流;调节池存在渗漏现象;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日处理渗滤液仅50吨,不足设计处理能力的20%。目前,该填埋场日产生渗滤液100-150吨,只能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第三方服务,委托处置总量达8万吨。
邻水县垃圾填埋厂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渗漏点
三大问题导致整改落实不到位
一、属地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邻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拆迁工作牵头单位,对拆迁工作重视不够,组织推进不力。在拆迁方案出台一年后才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致使前期拆迁工作未有实质性进展,防护距离内居民生活长期受到恶臭等影响,群众反映强烈。
二、业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作为业主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重视不够,日常管护不到位。技改扩能工程虽将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至300吨/日,但验收不到半年即不能正常运行,又投入约1200万元委托第三方污水处理机构处理渗滤液,前期投入未能产生环境效益。
三、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不到位。邻水县综合执法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监督检查不深入,技术支撑力量不足,渗滤液收集池存在漏点、作业面过大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导致部分环境风险隐患长期存在。
据了解,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力促整改问题尽快解决。(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