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震慑警示作用,四川省眉山市为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该市监察委公开通报了查处的5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问题。
案例一: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暂存点垃圾渗滤液和污水直排整改不力问题。
6月,该市天府新区生态文明办对“锦江镇毛家渡社区污水处理站旁垃圾转运暂存点垃圾渗滤液直排周边沟渠,污水处理站外沟渠内有大量污水直排”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该镇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时任锦江镇副镇长杨欣伟作为分管领导虽然进行了安排,但未跟踪督促,工作失职,负主要领导责任;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协助负责人何志国未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今年6月,杨欣伟受到谈话诫勉处理,何志国受到书面诫勉处理。
案例二:东坡区多悦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外溢整改不到位问题。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该市东坡区多悦镇在负责镇污水处理厂外沟渠污水外溢问题整改过程中,落实排查和整改工作不彻底、不到位,导致仍有污水外溢形成黑臭水体。多悦镇人大主席周德文作为分管领导,落实整改任务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今年2月,周德文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案例三:仁寿县始建镇杨家私河文武排水沟黑臭水体整改不到位问题。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始建镇在治理杨家私河文武排水沟黑臭水体工作中重视不够、履职不力,在上级指出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后仍然不警醒、不重视,导致整改工作推进缓慢,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始建镇党委书记叶欣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缺乏鲜明的态度、有效的布置、到位的推动,负主要领导责任;营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郭娇林认识不到位,工作拖拖拉拉、整改不力,负直接责任。今年6月,叶欣、郭娇林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案例四:丹棱县张场镇金峡村6组组长张永丹违规生产造成水污染问题。
2020年2月,张场镇金峡村6组组长张永丹作为县聚源果蔬专业合作社张场辖区负责人,在未取得主管部门验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启动生产,超容量收购储装农户种植青菜,导致盐水外溢流入安溪河,造成河内鱼群大面积死亡。2020年11月,张永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青神县岷东砂石厂扬尘污染整改不到位问题
今年1月,该市生态环境暗访组,发现岷东砂石厂针对前期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仍存在扬尘污染等问题。县砂石资源开采服务中心主任刘坤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流于形式,督促整改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2月,刘坤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该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担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预防和治理相结合,以“钉钉子”精神和严实深细的作风推动突出问题整改。
另外,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损害生态环境、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不力,以及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紧盯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为该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中国网 沈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