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黄金多家下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仍然淡薄
近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再次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多家下属企业“上榜”。这些企业虽身处内蒙古草原草甸、小兴安岭、陕西秦岭等重要生态区域,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仍然淡薄。
记者随督察组前往现场查看问题时发现,位于呼伦贝尔大草原的内蒙古矿业长期违法侵占草原,位于秦岭北麓的陕西潼关中金黄金矿业谎报废渣场治理进度,位于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公司生态修复企图蒙混过关,上述企业普遍存在敷衍应付的想法。
“明星”企业能否瞒天过海?
内蒙古矿业乌山铜钼矿位于“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呼伦贝尔大草原新巴尔虎右旗,矿区距离呼伦湖仅30余公里。到这里之前,记者曾听到多位中国黄金的员工提到,乌山矿区环境优美,“环境治理得比草原都漂亮”。
内蒙古矿业俨然成为中国黄金员工心中生态环境保护的“明星”企业。记者前往时也看到,通往乌山铜钼矿矿区的道路两侧种满格桑花,一路上绿树、碧草与鲜花交相辉映。办公楼大厅内沙盘上立体呈现的乌山铜钼矿生产建设设施,宛如草原上的一颗“明珠”。
然而,一切都是“看上去很美好”。当督察组深入矿区后发现,巨大的露天采场将草原挖开,正在开采的采场边坡还存在两处明显滑坡,环境安全隐患突出。采坑边通往排土场的道路,雨后泥泞不堪,两侧堆满渣石。站在排土场上,远处蓝天白云下是绿色的草原,与近处红褐色的裸土、灰白的渣石,形成鲜明、强烈的对比。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显示,内蒙古矿业守法意识不强,违法侵占草原问题长期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矿业2018年5月因违法占用草原问题,被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处罚,罚款592万元。2018年10月又因排土场违法占用草原48.3公顷,未办理用地手续,被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处罚。
卫星遥感影像显示,2021年企业仅排土场、尾矿库及露天矿坑等占用草原面积就较2018年增加约156公顷,目前累计违法占用草原面积约1634公顷。现场督察时,内蒙古矿业相关负责人多次强调,已经向有关部门交了“草原植被恢复补偿费”,以为获得了可继续开采的“通行证”。
“内蒙古矿业在未获得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目前每年已经超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规模的12%以上,导致废石、尾矿排放量增多,违法占用草原面积还在不断增大。”督察人员介绍说。
记者在矿区尾矿库看到,现有一期尾矿库容量已满,二期尾矿库将于两年内面临满库,若按照现在的生产规模,企业计划建设第三期尾矿库,又将占用1000多公顷草原,对草原的破坏面积将更大。
此外,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5月,东区尾矿库主坝下游两个点位铁和氟化物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其中两个点位铁浓度均为0.4mg/L,较上游监测井数据升高33.3%;氟化物浓度分别为1.05 mg/L和1.07 mg/L,较上游监测井数据分别升高34.3%和36.8%。
秦岭北麓近40处废渣场修复不力
东西绵延约1600公里的秦岭,是一道巨大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直牵挂着的地方。
潼关中金黄金矿业位于秦岭北麓,这里被俗称为“小秦岭”,自古产金。1985年采金政策放开后,这里曾涌现出一批小金矿。
2004年9月,原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东桐峪金矿、原潼关县李家金矿、原潼关县大峱峪金矿三家企业整合成为潼关中金黄金矿业,长期的开采在秦岭一般保护区内遗留下37处废渣场。
在督察组前期调研期间,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曾上报37处废渣场全部完成治理,已经覆土植绿。督察组现场随机抽查了几个废渣场,发现废渣均未清理,也未开展生态修复。
更严重的是,海拔1000多米、生态更加脆弱的东桐峪大西岔四坑废渣场,竟然以“清运渣石为名”开挖石料加工生产。据了解,潼关中金黄金矿业将这里的修复治理任务层层转包给潼关兴业石渣厂,导致废渣场面积比治理前还扩大了约20亩。
督察组驱车前往秦岭北麓一处废渣场时看到,山谷被“开膛破肚”,渣石倾泻而下,现场触目惊心,废渣满地、石头锋利,人走在上面一不小心就会滑倒,越野车司机都担心轮胎被划。
企业相关负责人当场表示立刻种草修复。但督察组指出,这么大面积的生态破坏,治理难度也大,一定要通过专业机构评估后给出科学的治理方案,治理时间和方法不能一拍脑子、随口制定。否则治理了,也会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巨大环境安全隐患,特别是暴雨后泥沙俱下,将导致白白治理。
“整改标杆”企图蒙混过关
辽宁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我国一级生态敏感带上,是内蒙古高原到辽河平原的最后一道天然屏障。2017年,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开展督察时,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曾因尾矿库和排岩场位于这一保护区内被督察并要求整改。
本次督察时,排山楼公司向督察组提供的资料中写道:在中国黄金集团的正确指导下,排山楼公司不纠结“先建矿后有保护区”,果断扛起生态治理的政治责任,投资超过2亿元迅速进行整改,在市、县、镇三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下,历经两年时间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现实果真如此吗?
记者在排山楼矿区看到,这里环境十分优美,人工湖上黑天鹅游弋,到处挂着诸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类的标语,宣传栏中已经贴上此次督察进驻动员大会上的最新要求。
而此次督察发现,排山楼公司对位于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原矿坑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敷衍应付,实际落实打折扣,应付过关思想严重。无人机现场拍摄视频显示,位于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部分区域边坡和平台仍大面积裸露;原废石堆场及原露天采矿北部边缘区域面积约50亩左右,仅完成部分平台场地平整工作。
“这些地方是按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恢复植被的吗?”督察人员指着保护区内修复区域现场询问排山楼公司相关负责人。
“撒了点草籽。”对方回答。
督察人员告诉记者,排山楼公司植被恢复“搞变通”,以播撒草籽代替设计方案中灌木、乔木等树种种植,实际栽种数量、种类也均未达到公司的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要求。
此外,紧邻自然保护区、占地约30亩的原排土场已停用16年,却一直未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废石渣土大面积裸露。
为急于验收销号,在治理效果还未显现的情况下,2019年7月现场施工一结束,企业就匆忙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估,申请验收销号。此次督察中,打着“整改标杆”旗号的排山楼公司被督察组抓了个正着,敷衍应付的问题也暴露无遗。
督察人员认为,中国黄金相关生产企业推动生态修复和问题整改仍心存侥幸、等待观望,致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期未能有效解决。这是公司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生态环境法律意识淡薄的体现。(崔煜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