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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

来源:中国网生态中国频道 编辑:清风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6-27 17:33:13
摘要: 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陕西省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严保严管等,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结合陕西省实际,6月21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陕西省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坚持严保严管、坚持属地管理、坚持科技支撑、坚持奖惩并举,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10月底,全面建立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管理模式,基本确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到2025年,田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面积总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合理布局、质量合格,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基本稳定。

《实施方案》提出,省级设立总田长,由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全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研究部署全省耕地和永久农田保护工作。全面推行以市(区)为单位,以县(市、区)为纽带,乡镇(街道)为重点,村(社区)为关键的四级田长制。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一级田长、二级田长、三级田长,村级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四级田长。各级田长对本行政区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责,分级保护、逐级负责。

《实施方案》明确,省、市、县三级设立田长制办公室,党委或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部门,不定期监督指导辖区内田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上下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把建立田长制摆上重要位置,科学谋划、统筹推进;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巡田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要强化考核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政府予以表扬和激励,对存在问题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曝光、警示约谈、追责问责;要落实部门联动,建立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协作配合;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重要意义,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