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市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深入开展改厕和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71.13%,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有效治理行政村占比分别为89.5%、29%。
加强水环境保护。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全省率先划定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58处,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推进绿色农业发展。狠抓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化肥、农药连续4年实现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95.2%,农膜回收率85.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2%。
加强林地保护。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全面加强对3个自然保护区、5个湿地公园和5个森林公园的监管保护,对全市23073株古树名木进行了建档保护,全市593万亩森林有效发挥着生态保护屏障作用。
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整治修复旱腰带矿山1811公顷,依法整合矿权、落实环保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袁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