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风采 资源 建设 产业 合作

湖南省3月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优良

来源:中国网 编辑:宇轩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4-21 17:28:38
摘要: 湖南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9%。

3月,湖南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9%,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2.7%,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4%,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14个城市中仅湘西州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下降10.6个百分点,除湘西州同比持平外,其它13个城市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下降幅度较大的有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衡阳市(均下降16.1个百分点)。

3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8.1%。上升幅度较大的有衡阳市(上升41.9%)、郴州市(上升40.7%)和岳阳市(上升40.0%)。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6%,14个城市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上升幅度较大的有长沙市(上升38.5%)、株洲市(上升36.2%)和常德市(上升33.3%)。O3浓度平均为1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2%,除常德市(下降7.5%)、张家界市(下降6.9%)和郴州市(下降0.7%)3个城市同比下降外,其他11个城市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上升幅度较大的有永州市(上升12.1%)、衡阳市(上升9.8%)和岳阳市(上升9.4%)。S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浓度平均为0.9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8%。

3月,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湘西州、张家界市、怀化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邵阳市、娄底市(与邵阳市并列)、益阳市、衡阳市、岳阳市、湘潭市、长沙市和株洲市。

1-3月,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8%,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7.3%,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4.7%,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0%(38天),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2%(2天)。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11.5个百分点,14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下降幅度较大的有邵阳市(下降22.2个百分点)、衡阳市(下降21.1个百分点)、常德市(下降13.4个百分点)、郴州市(下降13.4个百分点)和益阳市(下降13.4个百分点)。

1-3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0.4%,14个城市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上升幅度较大的有郴州市(上升65.5%)、邵阳市(上升51.3%)和衡阳市(上升51.2%);全省PM10平均浓度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9%,14个城市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上升幅度较大的有郴州市(上升70.0%)、娄底市(上升52.6%)和常德市(上升51.4%);O3浓度平均1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5%,14个城市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上升幅度较大的有衡阳市(上升23.5%)、益阳市(上升18.3%)和湘潭市(上升17.8%);SO2平均浓度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3.3%;NO2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5%;CO浓度平均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

1-3月,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湘西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郴州市、永州市、邵阳市、娄底市、衡阳市、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岳阳市、益阳市和常德市。

1-3月,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湘西州、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岳阳市、益阳市、娄底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永州市、怀化市、邵阳市、衡阳市和郴州市。

147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41个,占95.9%;Ⅳ类水质断面6个(长沙市靳江河口,湘西州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段,岳阳市-益阳市共考德胜港村,益阳市大通湖,洞庭湖的岳阳湖区和常德湖区),占4.1%。

与上年同期可比断面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减少约2.1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约2.1个百分点。

3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534个省考断面中(岳阳市东洞庭湖、禹九村、张家界市董家峪水库、益阳市沱江上坝口、永州市江村镇江村渡口、常德市渐水入沅江口等6个断面受干旱影响,常德北民湖断面因施工影响,共7个断面未监测),Ⅰ~Ⅲ类水质断面合计513个,占97.3%;Ⅳ类水质断面13个,占2.5%;Ⅴ类水质断面1个(郴州市临连大桥断面),占0.2%。其中:502个江河断面中(5个断面未监测),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8.6%;32个湖库断面中(2个断面未监测),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6.7%。

与上年同期开展了监测的525个断面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减少约0.8个百分点,Ⅳ类和Ⅴ类断面比例分别增加约0.6和0.2个百分点。其中:郴州市临连大桥断面水质下降3个类别(由Ⅱ类下降为Ⅴ类);郴州市车溪河入新田河口、方元水库等2个断面水质均下降2个类别(由Ⅰ类下降为Ⅲ类);长沙市靳江河口,湘西州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段,常德市高水、蒋家嘴,岳阳市长源、洞庭湖出口、鹿角,益阳市小河嘴等8个断面水质均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湘、资、沅、澧水质均为优。四水干流的126个断面中,10个断面为Ⅲ类水质(湘江干流的衡阳市城北水厂、大浦镇下游、湘潭市昭山断面;资江干流的邵阳市桂花渡水厂、柏树、娄底市晓云渡口、益阳市京华村、桃谷山断面;澧水干流的常德市易家渡叶家坪村、石龟山水文站断面),其余116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3月,全省开展了61项指标监测的32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为100%。按照20项基本指标进行水质类别评价,Ⅰ类水质水源10个,Ⅱ类水质水源20个,Ⅲ类水质水源2个。与上年同期相比,32个在用水源中,5个水源地水质上升,24个保持稳定,3个水源地水质下降。

3月,7个省内主要河流入湖口断面和6个长江三口入境省界断面(藕池河中支、东支入境断面无监测数据)中,开展监测的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总磷浓度范围为0.030~0.116毫克/升。与上年同期相比,资江、沅江和新墙河的入湖口及藕池河西支入境省界断面的总磷浓度有所上升,其它断面的总磷浓度基本持平或有不同程度下降。

1-3月,147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44个,占98.0%;Ⅳ类水质断面2个(益阳市大通湖、洞庭湖岳阳湖区),约占1.3%;Ⅴ类水质断面1个(湘西州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段),占0.7%。

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增加0.7个百分点,Ⅳ类断面比例减少0.7个百分点。

1-3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534个省考断面中(张家界市董家峪水库、岳阳市禹九村、益阳市沱江上坝口、常德市北民湖等4个断面未监测),Ⅰ~Ⅲ类水质断面516个,占97.4%;Ⅳ类水质断面12个,约占2.2%;Ⅴ类水质断面1个(湘西州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段),占0.2%,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郴州市临连大桥),占0.2%。其中:502个江河评价断面中(3个断面未监测),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8.6%;32个湖库评价断面中(1个断面未监测),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7.4%。

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增加约0.2个百分点,Ⅳ类断面比例减少约0.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增加约0.2个百分点。其中,郴州市临连大桥断面水质下降3个类别(由Ⅲ类下降为劣Ⅴ类);湘西州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段断面水质下降2个类别(由Ⅲ类下降为Ⅴ类);益阳市沂溪、湘西州跳鱼洞电站、常德市高水、岳阳市洞庭湖出口4个断面水质均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湘、资、沅、澧水质均为优,四水干流的126个断面中,3个断面为Ⅲ类水质(湘江干流的湘潭市昭山断面;资江干流的娄底市晓云渡口、益阳市京华村断面),其余123个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1-3月,全省32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按照20项基本指标进行水质类别评价,Ⅰ类水质水源地7个、Ⅱ类24个、Ⅲ类水质水源1个。与上年同期相比,3个水源地水质提高,28个保持稳定,1个下降。

1-3月,7个省内主要河流入湖口断面和6个长江三口入境省界断面(藕池河中支、东支入境断面无监测数据)中,开展监测的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总磷浓度范围为0.025~0.117毫克/升。与上年同期相比,湘江、资江的入湖口及松滋河西支、藕池河西支入境省界断面总磷浓度有所上升,其它断面的总磷浓度持平或有不同程度下降。(中国网生态频道 尹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