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咸阳高新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通过健全绿色发展制度体系、积极推动碳达峰、加快提升现代环境治理水平等,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质增效。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严把环评准入关,对污染治理水平低于B级(引领性)绩效标准的企业不予环评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将环评的受理、审批、监督各个环节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环评集体审查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建立并动态更新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台账,专人负责、靠前服务、优化程序,保证了重大项目加快落地。
印发了《咸阳高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全面推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发挥排污许可证的核心作用,制定《咸阳高新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清单式”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清单式”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举一反三。目前,辖区企业持证率100%、企业年报、季报提交率100%,整改率100%,进一步提升持证企业自我管理水平和能力。
健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对近三年来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和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报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7条。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制定执法监测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辖区涉气、涉水企业进行了执法监测。完成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联网,18家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联网率为100%。
对辖区重点涉气企业,对照排污许可证、工业窑炉清单、VOC清单等方面对减排清单进行全面排查,积极指导企业及时修订减排清单,对需要纳入清单未纳入的全部纳入,对减排措施不符合技术指南要求、可操作性不强的及时修改。同时,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原料环节、生产环节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对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完成清理整顿,整改完成率达100%。(冯晓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