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效能,近日,渭南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林业与公安工作的衔接配合,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根据《意见》,全市公安、林业系统积极发挥打防管控并举合力,建立健全全市各级“林长+警长”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优势互补、协同作战、资源共享、合作双赢”的执法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确保全市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安全。
按照《意见》要求,市县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将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执法协作、行刑衔接、联合督办、业务交流等六项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林长+警长”工作运行模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即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协调各自内部机构,加强工作联络、开展执法协作、筹备联席会议、解决相关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向对方通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可以根据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灾害防控、森林督查等工作需要,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行刑衔接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效能;建立联合督办机制,针对上级转办、督办的重大案件,以及媒体高度关注、涉及面广、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开展联合督办;建立业务交流机制,建立联合培训制度,采取互派交流授课、互邀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等方式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共同提升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和森林草原等资源保护管理能力、水平。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各项机制的贯彻落实;要强化督导检查,开展考核评价,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广泛宣传动员,提升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形成共同保护绿水青山的良好社会氛围。(史王萍 杨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