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全国最年轻的自治州、湖北省唯一的自治州,被誉为“鄂西林海”“世界硒都”“华中药库”。1983年8月19日恩施建州,有土家族、苗族、侗族、壮族、回族、蒙古族等29个民族。国土面积2.4万平方公里,405万人中少数民族占比超过50%。
2013年,国家民委将恩施州列为第一批13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试点之一。2016年8月,恩施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根据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动态管理要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5年期满后,要重新申报命名。2022年6月,恩施州启动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
2023年是恩施建州40周年。1月11日,国家民委决定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恩施州再次成功创建、榜上有名。
恩施持续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这块国家级“金子招牌”背后,也凝聚着恩施人大力量,体现了恩施人大作为!
良法善治,护航创建“示范州”
恩施自1983年建州以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制定了自治条例1部、单行条例19部、地方性法规5部,修订条例6部、废止3部,州现行有效的法规共22部。2015年新修改的《立法法》以来,恩施州据此同时具有自治立法和地方立法这“两个立法权”。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立法工作中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协调行使好自“两个立法权”。紧紧围绕湖北省委给与恩施州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战略定位,按照州委作出的彰显“土硒茶凉绿”五大特色优势,立足大生态、构建大交通、发展大旅游、打造大产业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恩施持续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提供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
2020年5月“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利用好硒这一宝贵资源,把它转化为富硒产业”。
硒,是人和动物生命活动中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在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缺硒,我国约有三分之二的地方属国际上公认的缺硒地区,其中近三分之一为严重缺硒地区。恩施州州拥有全球唯一探明的独立硒矿床、世界第一天然的富硒生物圈。湖北省地质局完成了“湖北省恩施市双河硒矿区渔塘坝矿段详查”,该矿段面积8.8平方公里,共有7个硒矿体和3个硒矿钼钒矿体,是全球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一沉积型独立硒矿床,改变了学术界认为硒不能独立成矿的理论。2011年9月19日,第十四届国际人与动物微量元素大会(TEMA14)组委会授予恩施市“世界硒都”称号。但是,随着我州硒产业的快速发展,各种矛盾也日益突出。产品质量不合格、滥用硒品牌、乱贴硒标签等现象开始出现;由于硒知识宣传普及不够,公民对硒的认知度低,参与硒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意识不强。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立足“硒”优势,2018年制定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推动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州人民政府及时制定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实施细则》。该《条例》是我国首部规范微量元素硒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的综合性法规,对恩施州打造“世界硒都.中国硒谷”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酉水河全长477公里,发源于恩施州宣恩县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流经湖北省来凤县,湖南省龙山县,重庆市酉阳县、秀山县等地,辗转注入湖南沅江,汇洞庭湖入长江。随着经济社会日益发展,其流域内无序开发、工农业生产和生活废水及垃圾污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酉水流域分属4省市11个县,行政区域不同、所处河流段位不同、利益取向不同,保护力度也不尽相同,跨行政区域的流域保护始终是个难题。
2014年初,恩施州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与湖南龙山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向恩施州和湘西州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保护酉水河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将该建议纳入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两地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召开立法联席会议。2017年3月和5月《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分别公布施行。2022年11月,恩施州人民政府制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由恩施州人大常委会与湘西州人大常委会牵头发起,探索以跨行政区域协同立法的方式制定酉水河保护条例,这是我国市州级地方人大协同处理区域公共事务的一次有益尝试。恩施州“跨省区域协同立法保护酉水河”入选2021年湖北省人大系统“十大创新工作”之一。
坚持立法突出地方特色,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近年来,恩施州保障“水”安全,制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在全省率先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进行创制性立法,填补了立法中的空白,解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点多面广、管理不到位、存在饮水安全隐患等问题。打造“绿”品牌,制定了全国首部城市规划区内山体保护法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落实州委保护旅游资源、做大旅游产业指示,全面修订州旅游条例。加强跨区域协同立法,与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神农架林区协同调研、协同起草、共同作出《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这是湖北首部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规性决定,也是率先在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探索跨区域协同立法。保护“土”文化,制定了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保护条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文化遗产的指示精神。目前,正在积极展开《乡村民宿发展条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
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组织开展《州农村公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督促进一步完善建管养机制,提升全州农村公路的综合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州山体保护条例》《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州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全面掌握了三部条例的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执行全国人大、省人大决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促进野生动物养殖行业平稳转型,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全面监督,助力“示范州”创建
党的十八大以来,恩施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州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在恩施州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的进程中贡献人大力量。
加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监督。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州人大常委会作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的决议”,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贫困乡村“入户回访察民情”“十看村十看户”,找问题、提建议、促整改;组织开展产业扶贫、贫困人口就业、健康扶贫政策落实等专项视察调研,推动“五个一批”“六个精准”工作举措有效实施、“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规划编制专题调研,推进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实施;围绕农村产业发展,组织开展茶叶生产全域绿色化、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等专题视察,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助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围绕民族乡村发展振兴,组织开展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少数民族乡村发展、全州宗教工作情况情况等专题视察,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2022年首次听取和审议州监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监督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以高质量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全州实现了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72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09.69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被表彰为“湖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加强财政运行、经济发展工作监督。依法审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依法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实施预算联网监督。落实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促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公信力。加强审计整改监督,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资金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落实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对全州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围绕推进疫后重振、实现经济复苏,组织开展复工复产专题调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视察,推动做好“六稳”工作、完成“六保”任务,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州域经济恢复性增长。加强重点项目监督,密切关注省、州重点项目开工复工情况,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政府债务限额和政府新增债务规模合理性、一般债务项目合规性、专项债务项目科学性审查,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加强生态环保、城乡建设工作监督。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围绕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样板,每年听取审议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水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处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等视察调研,督促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立足大生态、发展大旅游,作出《关于推动全州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促进生态资源优势更好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编制、特色小镇建设等视察调研,推动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推进全域生态城镇体系建设。
加强民生保障、社会建设工作监督。聚焦教育工作“补短板”,开展学前教育工作专题视察,促进全州乡镇公办幼儿园全覆盖,逐步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调研,推动构建政府主管部门、学校、家庭等各方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预防因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演变为校园安全事件;聚焦医疗卫生“强弱项”,组织开展全州医疗废物处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专题调研,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中草药产业发展专题视察,推动民族中医药传承发展。聚焦公共服务“提能力”,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燃气管理、殡葬改革、志愿服务等工作专题视察调研,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
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监督。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行政诉讼法》实施工作监督,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行专题视察,促进行政机关落实法定职权、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开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法院判决“执行难”、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题视察调研,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贯彻实施省人大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在全省率先出台工作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督办,促进检察监督制度有效落实。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题视察,促进平安恩施建设。推进全民守法,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专题视察,作出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定,促进全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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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问效,打造“示范州”样板
2022年6月,恩施州启动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出台了《《恩施州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州人大常委会闻令而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开展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州少数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全州民贸民品贴息政策落实情况等专题视察调研,持续监督问效。
2022年8月,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视察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指出在思想认识、宣传教育有待、部门参与度、创建工作方式方法等问题和不足。州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主任会议研究讨论了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审议意见,提出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加强部门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合力;坚持守正创新,全力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争取政策支持,奋力推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努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举办示范区恩施样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交请州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十三五”期间,恩施州及8县市相继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县市),在全国30个自治州中率先实现全域创建全覆盖。深入开展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来,2023年1月国家民委发文命名恩施州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新一轮创建已实现一州三县市(恩施州、恩施市、来凤县、利川市)成功命名。目前,全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19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154个,州级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10个;国家民委命名的49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已成为生态文化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样板,谱写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
2023年是恩施建州40周年。为深入推进恩施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打造“升级版”,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办好恩施州建州40周年庆祝活动,3月中旬,恩施州委主要负责人率队赴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进行专题汇报和衔接沟通。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党组书记、主任潘岳听取工作汇报并讲话。潘岳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测评指标,紧扣“融”字做文章,围绕“合”字求实效;要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等机制作用,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要认真学习借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创建工作内涵再深化、广度再拓展、成效再提升,打造“升级版”;要按照重点产业发展的谋划布局,立足资源禀赋深挖潜力,持续打造特色产业新优势,助力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收集、整理和研究,做好《鄂西南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编纂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讲好“三交”历史故事,把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到位。
“示范州”重新成功创建后,决不能牌子到手、创建到头。恩施州继续锚定走在30个自治州前列的目标,努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示范区恩施样板。一是以示范州创建领航全域创建。按照恩施州《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方案》,聚焦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县(市)创建,力争实现“十四五”创建全域覆盖。二是以示范系统创建推进纵深拓展。制定学校、村、企业等类型创建指南并进行复制推广,有效推动提质扩面,逐步深化创建。教育系统在全州学校全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 100所中小学探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电力系统以“架起党和人民电力连心桥”为主题开展创建,触角逐级延伸到乡镇供电所。国网恩施供电公司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各行业结合职能深化创建,“献给自治州的声音”诵读展演、“恩施楷模”评选、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丰富多彩。三是以示范社区创建夯实基层基础。把社区作为基层单元,以“一创三业”(创建+产业、创业、就业)为引领,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拓展小区、易迁点、院落、楼栋等进行“微创建”,利用小平台,发挥大作用,办好“小事情”,体现“真情怀”,开展“微服务”,促进大团结。四是以做好融合文章深化创建内涵。开展“创建+文旅融合”“创建+乡村振兴”等,推进民族文化进景区、进酒店、进民宿,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在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民族传统体育、州庆筹备、武汉对口帮扶等方面都赋予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紧扣州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州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努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示范区恩施样板,恩施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大有作为、大有可为,永远在赶考路上!
(湖北省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谭刚平 胡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