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全省“深化‘标准地’改革助推陕西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作为“标准地”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持续深化“标准地”改革,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成效彰显,为助推陕西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1年,陕西省“标准地”改革正式启动。今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深化“标准地”改革,制定了《陕西省2023年深化“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标准地”改革,其中省级以上开发区重在质的提升,不断提高“标准地”质量;其他区域重在面的拓展,迅速启动“标准地”改革;有条件区域积极探索,为全省“标准地”改革提供借鉴。今年1月至10月,全省累计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185宗2万亩。
据了解,省自然资源厅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文物局、省地震局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区域评价事项的技术指导和工作推进,使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标准更明确,工作流程更规范,工作责任更清晰。同时,各地在深化“标准地”改革的同时,积极推动告知承诺制,简化项目审批环节、缩短项目审批时间;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缩短土地出让年限、降低企业拿地成本;全力推动“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开展亩均效益评价,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各项改革与“标准地”改革充分衔接、协同联动,形成改革叠加效应,推动项目加快落地,确保“标准地”改革持续、高效推进。(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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