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风采 资源 建设 产业 合作

湖南株洲: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再提速

来源:中国网 编辑:乔乔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2-23 14:46:46
摘要: 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解决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2月19日,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解决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文件旨在稳步推进株洲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本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主要是在前期化解株洲市房地产信访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针对目前仍未解决的不动产办证深层次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一些法律法规及政策未细化的问题,通过全面摸排、研判分析,寻求了先立后破的方法和路径。全文包括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处置意见、工作要求共四大部分。处置意见部分,针对国有建设用地上住宅项目,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业、商业、办公项目等其他类历史遗留问题中的具体情形,提出了56种处置意见。

《指导意见》突出了四大特色。一是延长处置时间。办证遗留问题处理时间由之前的2016年7月延长至2021年1月4日。二是扩展处置范围。处理范围由住宅项目扩展到工业、商业、办公项目,同时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一并纳入。三是增强处置力度。重点解决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开发建设主体缺失、用地手续不完善、未通过规划许可、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问题;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面积认定、农村房屋所有权确认、“一户一宅”的确认、农村村民房屋转移、集体土地上安置房确权登记的处理意见。四是沿袭工作机制。确定工作方式继续按照市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机制,压实各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自然资源、住建、信访、税务、财政、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的履职配合,同时针对问题完善管理制度,推动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突出了三大亮点。一是先立后破,政策更明确。在不突破法律法规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对于住宅项目涉及超容超规问题,只要与控制性规划要求和条件基本一致的,计容总建筑面积未超过批准计容建筑面积10%的,不再处罚;对于项目部分符合规划许可满足单独楼栋条件且不影响后期整改的,可对符合规划许可的部分先行规划核实,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于共用厨房、卫生间的老旧小区办证,可通过共用部分建筑面积分摊解决;对于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等涉及资产转让的,经国资监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核准后,可直接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二是全面整合,政策更完整。不仅解决了国有建设用地上住宅、工业、办公、商业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又解决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不仅解决了老百姓购房办证难问题,又解决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办证难问题;不仅解决了相关共性问题,又解决了老旧小区办证、单位自管产对外处置、分散登记、跨宗地建设的个性问题。三是大胆创新,政策更有效。对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工业项目,因各种历史原因地上已建成厂房未办理登记的,支持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且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允许交易双方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

“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和其他原因导致‘难产’的不动产权证不单是老百姓的‘心头痛’,更是政府资产显化的‘拦路虎’,解决好办证难问题,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举措。”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2024年作为破解“办证难”的攻坚年,持续聚焦不动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力争形成制度性标志性成果,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株洲经验,奋力展现株洲“工作项目化”头雁风采。

(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余榕 曹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