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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乐县:织密漓江生态保护网

来源:中国网 编辑:清风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3-14 20:43:59
摘要: 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城地处漓江、茶江、荔江三江汇流处,秀美山河,世代佳话。

“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城地处漓江、茶江、荔江三江汇流处,秀美山河,世代佳话。

眨眼间,已是人间最美三月天。对于捕鱼爱好者们来说,“水清鱼肥春意浓,天朗气清竞钓时”,此时正是垂钓的好时节。不过,从2024年3月1日起,平乐县推行全县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为期四个月,禁止除了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这也是桂林市执行禁渔期制度的第十四年。

禁渔期以来,平乐警方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宣传引导,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共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9起,抓获涉案人员16人。

2024年3月7日清晨,平乐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民警在摸排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线索专项行动中发现,黄某强在禁渔期期间使用禁用的捕捞工具在平乐镇南洲村委河道非法捕捞水产品。民警当场抓获涉案人员黄某强,现场收缴地笼捕鱼设备三个,非法捕捞渔获物约0.2千克。平乐警方依法对黄某强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4年3月11日清晨,平乐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联合上关派出所针对重点区域、时段,在开展摸排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工作中发现,莫某某在平乐镇南洲村委河道禁渔期期间使用禁用的捕捞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民警当场将涉案人员莫某某抓获,现场收缴电鱼设备1套、非法捕捞的渔获物5.9斤,并依法对莫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非法捕鱼一时爽,以身试法要落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下一步,平乐警方将加大禁渔期线索排查,强化水域监管,密切部门协作,始终保持对禁渔期违法捕捞的严打高压态势,织密漓江生态保护网,以实际行动当好守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绘就一幅山清水秀、鱼龙百戏的美丽画卷!

(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公安局 全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