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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荔浦:筑牢生态环境 让法徽在荔水青山间闪耀

来源:中国网 编辑:乔乔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7-17 14:11:17
摘要: 筑牢生态环境 让法徽在荔水青山间闪耀。

7月12日,广西荔浦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荔江河畔集中对今年休渔期间六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同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筑牢了荔江河生态屏障,对恢复荔江河流域水产资源,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荔浦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现场 吴慧丽 摄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潘某清、覃某兴、莫某芝等6案10人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不等;依法没收地笼、电鱼枪、电鱼机等作案工具。另外,在2024年5月至6月期间,10名被告人已主动到荔浦市农业农村局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最高赔偿人民币9570元。庭审结束后,审判员现场为大家开展警示教育,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随后,10名被告人进行增殖放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执法部门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中查获的地笼、电鱼枪、电鱼机等捕捞禁用工具进行集中拆解或销毁。

执法人员收缴违法工具 吴慧丽 摄

荔浦市这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增殖放流活动,有效打击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在社会上营造了“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大众以实际行动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荔浦大步迈进。“保护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作为社会中一员,都应该自觉遵守法规法律。同时我们希望相关部门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让我们的荔江母亲河的生态环境得到有力保护和发展。”在现场观众的刘先生告诉我们。

当天,执法人员现场销毁电鱼工具27套,电棒14支,地笼160张,竹排推进器4台等捕捞工具。荔浦市人民法院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预防性司法保护机制,通过公正审判、司法建议、府院联动、修复回访等措施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并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以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努力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让法徽在荔水青山间闪耀,为助力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司法力量!(广西荔浦市融媒体中心 钟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