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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推动乡村振兴改善农居环境

来源:中国网 编辑:杨丹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8-09 16:03:39
摘要: 湖南株洲:推动乡村振兴改善农居环境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株洲市引导村(居)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4年8月6日起公布施行。《办法》的出台,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激励与示范效应,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还将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实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愿景奠定坚实基础。

《办法》明确,株洲市引导村(居)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用于引导集体土地上的村(居)民规范建房的专项资金,涵盖建房户奖励、先进单位奖励及村(居)民建房和风貌管理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前者负责年度安排、申报、审核等工作,后者负责预算编制、资金下达及绩效管理。

《办法》明确了建房户奖励机制,对于经审批符合规划、验收合格且风貌达标的新建或重建村(居)民住宅,市级在县级奖励基础上给予每户分散建房户2000元、集中建房户3000元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发放流程详细规范,确保奖励资金精准到位,激励村(居)民积极参与规范建房,提升居住环境。

《办法》建立了先进单位奖励机制,对在村(居)民建房与风貌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不等的奖励,以表彰其在推动规范建房和乡村风貌提升方面的贡献。同时,《办法》明确,在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和使用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挤占和截留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追究,确保专项资金的透明、公正使用,保障政策实施效果。(供稿人:邓云恺 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