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模范力量,让航行者跃居潮头,让追梦者闪耀成星。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激发全体干警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工作激情,株洲中院组织开展“株法之星”评选活动,本期主人公——陈定波,一起来分享他的故事。
陈定波,现任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云龙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自2013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陈定波从助理审判员一步步成长为审判员、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法庭庭长,他始终坚守在审判、执行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云龙法庭管辖株洲经开区范围内一审民商事案件,作为全市唯一的园区法庭,案件量大且复杂。陈定波充分发挥庭长带头办案示范作用,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今年1月至10月,陈定波新收案件309件,结案232件,收结案数居全院前列。
坚持立足园区,为民司法,陈定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服务辖区企业,他组织法庭干警定期开展送法进学校、进商场、进企业、进集市及“法治摆摊”等专项普法活动11次,发放宣传手册和典型案例汇编3000余册,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百姓心坎上。2024年,云龙法庭被株洲经开区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
针对园区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多发的特点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业性强、审理周期长的难点,陈定波带领全庭干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一揽子实质性化解”的原则,深入工地现场调解矛盾纠纷,高效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今年来,云龙法庭共通过庭前调解方式化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29件,总标的4600余万元。
在用心办案的同时,他潜心钻研业务,曾获得株洲市审判业务(执行)技能竞赛一等奖、湖南省第三届审判业务(执行)技能竞赛三等奖。2023年因援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
作为一位年轻的法官,陈定波一直保持着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他深知在未来的道路上作为一名法官肩上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他表示将继续充实自己,不断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找出差距,克服不足,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供稿单位:株洲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