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发改委把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作为工作重点,着力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管指导和协调力度,不断提升招投标监管质效,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把好事前“提醒关”。规范招标文件审查,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编制、审查的责任,招标文件按照“谁编制、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除招标文件中不合理条款和设置的妨碍建设统一大市场隐形壁垒,细化完善评标和定标标准,最大限度压缩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优化招投标监管,做好事前监管告知提醒,在对依法必须实施招标项目的可研进行审批时,同步向招标人发出《招标人告知书》,明确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
二是把好事中“监督关”。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对投标文件信息进行线上核查,并组织业务骨干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开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聚焦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结合全县基层项目建设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集中排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行为,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全程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推广实施“评定分离”,切实保障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将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和定标活动分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按程序组织开展评标工作,确定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提交招标人,再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择优确定中标人。
三是把好事后“查处关”。通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估督导工作,围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点对点”、全覆盖的形式,全面开展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常态化评估督导,以问题为导向,以简报形式,通报督导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跟踪研究解决项目突出问题,特别关注重大项目招投标环节,通过座谈交流、现场问询、资料审阅、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督导每个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评估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性、合规性。同时,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在公众号上公开问题线索征集方式,公开受理投诉范围、受理投诉方式等内容,多渠道、多方面收集和发现问题线索。加大对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办力度,推动形成依法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供稿人:周怡涵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