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江西余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看到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在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提供了相关资料,今天就领到了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没想到这么快”11月28日,家住鹰潭市余江区四青社区今年51岁的夏天兰开心地说。这是鹰潭市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就业的生动缩影。近年来,鹰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鹰潭实际,积极宣传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家住江西鹰潭市月湖区四青街道的桂水兰也是享受政策红利的其中一位。她年轻时在外地工作,最近几年回到家乡工作,从事的是一份灵活就业工作,具体是与当地几家手工小吃店达成协议,给他们供应手工小笼包,这些年一直在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前一段时间,她通过街道发的传单宣传,听闻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相关政策,于是来到四青街道就业之家具体询问,通过四青街道就业之家工作人员的详细介绍,得知自己完全符合享受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条件。于是根据要求,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帮助下,她提供了本人基础身份证件等,填写了《鹰潭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并如实反馈了工作地点、就业工资性收入证明等灵活就业证明等等。四青街道进行了初审后及时反馈给月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月湖区就业中心立即进行复审。如今,第一笔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金已经直接打到桂水兰的社保卡上面了。
从鹰潭市就业创业中心获悉,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对象要求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范围内灵活就业后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每月300元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鹰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鹰潭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灵活就业登记)、灵活就业证明(灵活就业工资性收入证明、劳动合同或务工协议等)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窗口)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按月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从事个体劳动或者自由职业的人员(如摆摊创业者、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保姆等有工资性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我市登记失业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脱贫劳动力及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专业退捕渔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人员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供稿单位:江西省鹰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