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征程中,江西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肩负重任,全力守护赣鄱大地的生态环境,为全省生态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 11月的环境监测数据亮点频出,清晰地展现出江西生态环境的良好态势。空气方面,全省细颗粒物(PM2.5)11月平均浓度为 27微克/立方,11个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率达 100%,同比上升 0.6个百分点。景德镇市等在 PM2.5浓度排名中表现优异,寻乌县等在县级层面空气质量突出,而分宜县等相对靠后。水环境上,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 95.0%,较上年同期上升 0.2个百分点,赣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及鄱阳湖相关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为 98.2%、97.0%、100%。
执法队伍建设稳步前行,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筑牢根基。依据省政府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各级执法机构积极开展装备采购,已完成方案制定,采购资金需求 2.75亿元,102个市县项目获批准,到位 1.9亿元,执法车辆配置率从 27%提升至 53.3%。“天工杯”竞赛激发 400余名执法队员热情,提升专业能力。省级建成 6个实战实训基地,开展 3次入企实训,培训 136名精兵,市级也建立 35个基地并组织实训。选派 100人次参加国家监督帮扶,36人获表扬,执法案卷评查成绩提升 11名。同时,对市县执法机构负责人及 1000余名执法人员培训,培训比例 50%,开展 2期采样证上岗培训,240人参加,省级 20名讲师入选师资库,4人进入国家级。
执法效能提升成果斐然,有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构建联合执法机制,与周边省份及省内多部门紧密协作。在打击危险废物和监测数据造假犯罪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涉危险废物行政处罚 28件,罚没款 501.19万元,查封扣押 8件,行政拘留 8人,移送犯罪案件 29件、57人,取缔窝点 6个,处置重大案件 18件等;监测数据造假行政处罚 8件,罚没款 198.1万元,行政拘留 2人,移送犯罪案件 2件、2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果显著,3448个排污口已完成 3242个,整治率 94%,虽面临排污口复杂、农村污水治理难等问题,但仍持续推进整改。
执法服务优化成效显著,助力企业绿色发展与规范执法。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与分类监管,全省 54737家企业纳入监管,A类 41411家、B类 9555家、C类 3771家,14774家入正面清单。2024年前三季度非现场检查企业 2783家次。组织三批次交叉执法帮扶,317人次对 423家企业“体检”,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制定相关制度,全省执法机构排查 552个问题,通报 122件案例,健全 252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未来,江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将继续砥砺前行,在守护生态环境之路上不断奋进,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奠定坚实基础,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征程中持续书写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