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江琪芳,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蔡晓华,第二检察部主任秦华出席发布会,中国网、新法治报、浮梁融媒体等媒体记者或者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
会上,通报了全院2024年以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相关典型案例,并就人民群众如何参与到公益保护、支持起诉协作机制运行情况以及如何巩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自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聚焦民生关切,围绕重点人群,深化履职尽责,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07件、公益诉讼案件33件;制定《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引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度融合。紧盯民生领域,主动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聚焦重点人群推动权益保障
一是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依托行刑衔接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全面履行办案职责,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有效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震慑作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件1人,帮助18人追回欠薪共计23万余元。
二是聚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联合人民法院、司法局、民政局等单位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协调配合,畅通救济渠道。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依法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腰”。针对侵犯妇女权益的刑事犯罪领域,批准逮捕6件6人,起诉5件6人。
三是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乡村振兴”专项行动。联合浮梁县妇女联合会签订《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救助金15.4万元。
紧盯重点领域,全力履职尽责
一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联合县自规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建立进一步推动浮梁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办理矿山生态保护案件5件,督促矿山责任主体完成修复治理区域面积11189.32平方米,推动全县开展矿山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督促整治14个在建项目出现的边坡防护不完善等6类问题,实现了以点带面,推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问题的全面排查与整治。其中办理的督促整治矿山生态修复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典型案例。
二是聚焦服务“三农”,扛牢粮食安全整治责任。开展占用耕地养殖牛蛙检察监督专项整治、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办理涉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10余家牛蛙养殖场全面拆除,100余亩耕地恢复了种植条件,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聚焦食品药品领域,整治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4件。针对辖区内药店网络销售处方药不规范、违规使用生鲜灯、销售含西地那非性保健品等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开展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整治行动42天,排查药店相关资质及处方药展示情况75家;推动生鲜灯集中排查整治,督促市场销售主体更换符合国家要求灯具186个;督促违法行为人主动缴纳惩罚性赔偿金18100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
立足检察品牌守护美好生态
在2022年6月2日成立全国首家“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基层组织架构,创新性地将全县148名乡村振兴助理员吸纳为“两山”生态观察员,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生态治理人才配置目标,召开“两山”生态观察员履职动员暨第三期业务培训,显著提升基层生态保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表彰奖励“十条年度最具价值的举报线索”“年度十名表现优秀的生态观察员”,鼓励观察员对标先进、积极履职,全力打造一只具有标杆性的“两山”生态检察队伍。
今年以来“两山”生态检察微信小程序收到各类破坏生态举报线索484条,已整改完成484条,相关单位线索整改办结率达100%。期间,该院通过数据后台实时跟进线索办理情况,针对未及时处理线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2件未及时整改的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现均已回复并落实整改。
下一步,该院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为民司法,巩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勇于解难题、补短板,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探索、创新更多务实举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民生案件,更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浮梁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供稿人:方得桂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