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是当前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一项紧迫任务。近年来,泰山区委编办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进一步为乡镇(街道)放权赋能、减负增效,助力基层治理“马壮车轻路畅”。
加强队伍建设,让基层“壮马兴才”。泰山区充分利用高层次人才引进、归雁兴泰等人才招引方式,配合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各类公费生培养等多种途径,持续增强对基层工作人员力量的补充力度。2024年,泰山区乡镇(街道)层面共用编进人56人,其中,招录(聘用)36人、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优才回引4人、政策性安置14人,确保“基层事情有人办”,及时为基层补充“新鲜血液”。
按照“动态调整、周转使用”原则“盘活”存量编制,在下沉65名行政事业编制的基础上,统筹全区事业编制建立乡镇(街道)编制“周转池”,结合实际加强基层养老服务、普惠托育、恤孤助残等民生领域机构编制保障,实现编制资源“精准滴灌”。
同时,不断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力度,将区级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统筹辖区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派驻执法机构,将区级派驻执法力量全部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指挥调度,形成执法合力,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焕发基层治理活力,还需让基层“轻车卸重”,增能与减负双向发力。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制定《关于调整完善街道(乡镇)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统筹设置“五办四中心”,明确乡镇(街道)层面一律不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除中央明确要求可保留的牌子外,一律不再加挂各类牌子,切实解决基层“牌子多、事务杂、权力小、责任大”的治理难题。根据城区、农村不同类型,因地制宜设置社区建设服务中心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满足基层实际发展需要。
规范职能运行,切实为基层“卸货”减负。针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较多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民生问题,联合区司法局、区纪委监委等部门按照“业务相近”“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负责”原则,厘清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参照市级做法,修订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三定”规定,建立健全处置协调机制,凝聚乡村全面振兴合力。
基层事业“跑得快”“跑得远”,制度配套要跟得上,让“窄路”变“畅路”,以全力统筹推动基层“畅路驰稳”。提升联动共治质效,变“单兵作战”为“多元共治”,推动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建立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乡镇(街道)基础网格、村(社区)微网格三级联动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完善“信息收集—源头发现—分流交办—结果反馈—汇总建档—通报考核”闭环工作机制,推动简单问题就地快速化解,复杂疑难问题由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相关事权,全力协调解决。
区委编办还协同推进“五项权力”下放。细化乡镇(街道)“五项权力”落实办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明确10个乡镇(街道)对区级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任免建议权,推动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实质性落地,强化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进一步强化镇街“话语权”,真正做到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多维度开展职能运行监管评价工作。加强与组织、人社、纪检监察、慧治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定期调度、协作共商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将“部门依照《清单》履职”和“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列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以考核评价促实绩实效。通过以“制度”为导向、以“监管”发力,让基层治理在“畅路”上“策马奔腾”。
(供稿人:于广袖、朱梦真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