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自然资源局召开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和闲置土地政策宣讲座谈会。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延君、泰山区自然资源局伊丽、22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向企业着重讲解了企业从取得国有建设使用权后到交地、开工、竣工及土地核验四个部分的全过程监管政策,明确了开竣工延期及开竣工违约责任,让企业对建设过程各个节点的履约责任有了更加清晰的把握。同时,详细阐述了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置流程、开工标准等内容,让企业充分认识到出现闲置用地的相关风险责任,以及企业该如何按规定进行履约,从而避免出现闲置。
政策宣讲结束后,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延君、泰山区自然资源局伊丽与参会的22家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对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认真倾听了企业当前存在的困难,并给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本次政策宣讲和企业座谈会议,不仅为企业严格规范履约指明了方向,也为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如何更好的沟通协作提供了助力。下一步,泰山区自然资源局将牢固树立“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的理念,以更精细的服务、更精准的举措,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切实规范土地市场开发利用秩序、促进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生态泰安栏目组:兰天;通讯员:朱华东,王文泽,郑子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