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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以法护航林长制 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 编辑:李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25-12-30 15:37:51
摘要:

近日,龙岩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解读《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该《条例》是福建省设区市中首部专门针对林长制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龙岩市在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方面有了更强劲的“法治引擎”。

龙岩市森林覆盖率已连续46年位居福建省首位。此次立法旨在将近年来林长制改革中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通过法规形式予以固化,系统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目前,龙岩已率先建立起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林长责任体系,设立各级林长4518名,并创新引入了“民间林长”“台胞林长”等社会力量参与,为森林资源的系统保护和永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与法治保障。

《条例》主要呈现六大亮点:一是责任体系纵向到底,清晰划分四级林长及森林警长职责;二是工作机制常态长效,明确各级林长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林长会议、开展一次巡林;三是考核问责动真碰硬,将林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要依据;四是聚焦“两山”转化路径,将“发展绿色生态富民产业”直接写入总目标;五是提升龙岩特色经验,明确要推广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巩固提升林改“武平经验”;六是经费保障写入条文,规定市县乡人民政府应将林长制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下一步,龙岩市将深入宣传贯彻《条例》,在巩固“三绿”并举成效上勇争先,持续深化“林长+”协作机制;在激活森林“四库”联动上作示范,持续深化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和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构建更具韧性与可持续性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为闽西革命老区的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力”。(柳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