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处置,既是危困企业的“出清通道”,更是资源重组的“优化平台”。近年来,东营法院以重大破产案件审理为切入点,精准发力构建以“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运行标准体系、破产案件审理流程规范标准体系、破产案件风险防控标准体系”为核心的企业破产处置“市场化、法治化”标准体系,充分释放破产制度的救治与出清价值,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联动聚合力:构建府院协同工作格局
企业破产处置涉及面广、关联度高,依靠单一部门难以高效推进。东营法院紧扣“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推动府院联动实现从个案沟通到常态联动、部门协作到全面协同的深刻转变,凝聚起破产处置的强大合力。
制度先行筑牢协同根基。东营市政府与东营中院联合出台《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起涵盖僵尸企业甄别、财产处置等14项工作机制的“1+N”制度体系,实现市县两级、重点领域全覆盖;针对涉税、涉社保等关键领域,联合相关部门出台6项专项联动文件,推动府院联动从“个案协商”升级为“制度协同”。在此基础上,搭建府院联席会议实质化运行载体,由副市长与中院院长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辐射30个职能部门和县区、管委会,联动范围延伸至改革攻坚、风险防控等四大重点领域。通过500余次联席会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协同”的全流程办理机制。
协同发力破解处置难题。针对破产案件办理中的“中梗阻”问题,采用“专班推进-集体会商-分工协作-合力攻坚”的联动处置方式,精准制定解决方案。截至目前,已成功审结包括大海集团、方圆集团等6家原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在内的破产案件540余件,推动186家危困企业重整成功,盘活存量资产681.36亿元,安置职工3.3万余人。先后引入中金岭南、华熙生物、浙江物产等40余家实力企业参与重整投资,胜通光科、胜动集团、合力车轮、方圆集团、信义集团等5家重整企业成为省市重点观摩项目。
专业提质效:打造全流程标准化审理体系
紧扣“专业化筑基、制度化护航、理论化赋能”的“三化”融合发展思路,从队伍建设、制度构建、理论调研三方面发力,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让破产审判更高效、更规范、更有力。
组建专业队伍夯实基础。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专司破产案件审理的审判团队,其中中院和广饶县法院实现独立建制。推行院庭长主办案件制度,院领导承办审结破产案件140余件。同时,深化破产与执行部门融合,跨部门组建“执转破”审查审理合议庭和快审合议庭,有效整合执行阶段成果,助力236件关联执行案件出清。
完善制度链条规范流程。围绕破产案件规范化办理,先后制定审理规程、繁简分流、预重整等12项制度文件,从立案审查开始搭建覆盖全流程的制度框架,系统性优化困境企业救治和僵尸企业出清机制。
深化理论研究创新实践。坚持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同频共振,聚焦僵尸企业清理、担保圈风险化解等疑难问题开展重点调研,2个重点课题获全国法院奖项或纳入国家重点社科课题,5篇文章在全国理论评选中获奖,6个系列案获评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通过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合作成立山东省首个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持续提升破产审判理论与实践水平。
规范防风险:筑牢全流程风险防控屏障
破产处置环节多、涉及利益广,风险防控至关重要。东营法院坚持系统思维,全面梳理廉政风险隐患高发环节,强化制度供给,构建“规范、监督、保障”三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标准体系,形成良性闭环管理体系。
织密管理人履职标准网。为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出台《管理人工作指引》,提供8章、114条“硬核指引”,细化管理人报酬、管理人考核及账户管理等4项制度文件。创新人案适配的管理人选任机制,建立“个案考核+年度考评”双向评价机制,并将履职情况作为管理人动态分级的重要依据。加强破产管理人便利履职载体应用,全面推行“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平台,为管理人便捷履职提供有力支撑。
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堤坝。出台《破产案件风险防控操作规程》,围绕破产案件审查与受理、中介机构选任、债务人财产管理与处置等7个重点环节,全面梳理58项履职风险点,明确法院、管理人、审计评估机构等各方履职标准及不当履职后果,率全省之先建立起覆盖破产办理全流程的风险防控体系。
搭建院管协同发展平台。与市管理人协会联合出台《加强业务交流的意见》,建立定期会商、学习研讨等6项机制,指导管理人协会建立重整企业投资人库,联办“黄河口破产法论坛”,通过专题研讨、动态考评等方式,推动法院与管理人职能深度对接,实现监管、支持与合作有机统一,为破产处置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破立并举,晓育新生,破产审判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答题。东营法院将继续以破产审判作为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点,持续深化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市场化、法治化”标准体系,为东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张树欣、李楠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