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中国网生态中国频道特别推出《对话·秦岭》栏目,特邀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方兰,深入探索如何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秦岭地区高质量发展。
中国网生态中国:方教授您好,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成员,请您谈谈秦岭在我国的生态环境系统中占据着怎样的地位?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
方兰:秦岭在中国的生态环境系统中所占据的地位十分重要。它是我国南北地理、气候和文化的天然分界线,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使得它成为了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具有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及水土保持的重要生态服务功能,是我国南北地质、气候、生物、水系、土壤等五大自然地理要素的天然分界线。
秦岭的南部属于北亚热带,植被以常绿阔叶树为主,而北部则属于北暖温带,植被类型则更倾向于落叶阔叶林。这种南北对比也反映在农作物的种植方式上,南方以水稻、甘蔗等亚热带作物为主,而北方则主要以小麦等为主要农作物。这种地理和气候的多样性,使得秦岭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拥有大量的珍稀动植物种类。
秦岭还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地。秦岭南麓的嘉陵江、汉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为长江提供了丰富的水源;而位于北麓的渭河则是黄河的主要支流之一。此外,秦岭之中的石头河水库、褒河水库、黑河水库等还是关中平原和陕南地区的重要水源,对于西安、汉中等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秦岭在我国的生态环境系统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我国的“中央水塔”和“生态屏障”。它的存在不仅丰富了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也为我国的水资源安全和气候稳定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秦岭—淮河”一线,不仅是中国南北方的地理分界线,也是南北方文化的分界线。秦岭以北地区,如关中地区,代表了黄河文明,有着夏、商、周、秦、汉、唐等灿烂的文明;秦岭以南地区,是长江文明,形成了巴蜀文化和荆楚文化。在“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中,黄河文化和长江文化无疑是两支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主体文化。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秦岭除了塑造生物多样性,也塑造了文化的多样性。因此,除了重要的自然与生态价值,秦岭所具有的社会、文化等属性,同样值得我们去重视和研究、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为研究中华文化、探究中华文明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中国网生态中国:我国十分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您认为,目前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我们还需要关注哪些方面?
方兰:2007年11月2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该条例。条例对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的范围分别作出规定。其中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重点保护区不得进行与其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开发建设活动。一般保护区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
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实施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在秦岭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依法采取相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证秦岭生态功能不降低。
因此,如何在有限的发展区域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平衡,既不打扰秦岭的宁静和谐,又让人民群众共享秦岭地区绿色发展的福祉,这是目前值得关注的问题。
中国网生态中国:在您看来,在生态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同时推进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兰:刚刚我们提到,在秦岭区域要处理好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平衡。首先,要确立秦岭保护优先的理念,切实保护好秦岭的生态环境,其次,在允许发展的区域力求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如何探索出秦岭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是从源头上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这为地方政府提供了一条新的发展路径。
浙江丽水是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自2019年确定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以来,丽水以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为切入点,率先破题绿水青山的可量化工作,形成了一系列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以及交易制度体系。
目前,我们常见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三种路径。第一是市场化路径,适用于具有市场化特征的生态产品,如具有地理原产地标识的农产品可以较为容易地实现市场价值,典型的产品如柞水木耳、平利绿茶等“土特产”。此外,日渐兴起的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也是一种很好的市场化的途径。
第二种是非市场化路径,适用于不可交易的公共生态产品。如南水北调工程中线水源地所提供的水资源,它具有非常鲜明的公共产品特征,中央财政也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来补偿其价值实现。地处丹江口水库上游的陕西汉中、安康、商洛三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地,丹江口水库70%的水资源来自这里。陕南三市通过移民搬迁、小流域治理等举措,全力保障汉江、丹江流域的河湖水质和生态环境安全,践行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庄严承诺。
第三是准公共生态产品的权属交易,它更多是以用水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来实现。如宁陕县政府与深圳南泥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就签订了林业碳汇交易合作协议,收购林业碳汇减排量2.5万吨,总交易额100万元。这是陕西省涉秦岭区域首宗林业碳汇交易,实现了准公共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
我认为,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同时,可以通过促进当地“土特产”和农副产品的市场化,从而完成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的路径,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农民增收。这也是实现平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中国网生态中国:您刚刚提到“乡村旅游也是一种市场化的路径”,请问,近年来陕西涉秦岭地区在乡村旅游方面开展了哪些有益探索?
方兰: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乡村民宿发展格局,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平衡态势更为明显,更好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品质化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乡村民宿产品和服务质量、发展效益、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
对于秦岭区域来说,未来的发展一定是高质量的绿色发展,是在不打扰秦岭宁静前提下的绿色发展。
我们看到的现有的一些很有地方特色和秦岭建筑风格的民宿建筑群,大多是在政府的规范引导下建立的。这些民宿的规范发展,一方面,不仅打造了本区域特色民宿品牌,同时也将周边具有消费能力的群体吸引过来,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让资源实现最大化集约利用,避免过于分散造成的在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困难。
我个人认为,未来民宿的规范发展,将会是秦岭地区绿色发展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网生态中国:在这么多年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工作中,您最大的感悟或体会是什么?对于秦岭未来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您会更加关注哪些方面,有怎样的期待?
方兰:我的专业领域是环境经济学,目前关注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这些年的研究工作中,很多人好奇我们的研究领域是什么,从通俗角度来讲,我们的研究就是如何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为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安全而努力工作。目前环境经济学研究逐渐被更多人认知,无论是公众层面,还是政府层面都对此有了更多的认知。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的重视前所未有,作为科研工作者,我也真切感受到来自多方面的支持和重视。2024年1月1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到: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把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2024年1月18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问题导向、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推进秦岭区域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文件中提及的诸多方面,展现了中省未来宏伟的发展蓝图,也与我们现在努力的方向一致。
因此,我期待未来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即在优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同时,也能够通过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为当地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百姓福祉提供支持。
(方兰:现任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她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的伟大号召,长期以来在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辛勤耕耘,产出了一系列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