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像·秦岭:短视频大赛,铭刻你的秦岭记忆
中国网 2024-11-01 16:43:51

日前,“让世界看见秦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书画摄影文化宣传活动(2024-2025)在陕西省宝鸡市正式启动。作为此次系列活动的亮点之一,“镜像·秦岭”短视频创作大赛旨在通过短视频这一现代传媒手段,汇聚全社会短视频爱好者的智慧与创造力,深度挖掘秦岭的生态之美、人文之韵,让更多人了解秦岭、爱上秦岭,共同守护这片绿水青山。

一、活动主题

“镜像·秦岭”短视频创作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秦岭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林业局、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

协办单位: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宝鸡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网生态中国频道、陕西省各界书画院、西安市书法家协会

三、活动内容

大赛面向全社会短视频爱好者开放,无论你是专业摄影师还是业余爱好者,只要你对秦岭有着深厚的情感,愿意用镜头记录下秦岭的点点滴滴,都可以参与到这场视觉盛宴中来。参赛者需围绕秦岭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生态保护等主题进行创作,并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微博、快手四大视频平台发布作品,带上指定话题#让世界看见秦岭#全民拍秦岭,即可成功参赛。

四、投稿规范

1.投稿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征稿,至2025年2月28日截稿。

2.本次活动所有投稿,经数据筛选及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计评出获奖作品100件,最高可获得3000元稿酬。

3.评审原则:由专家评审会评分和视频点赞量组成,并采用权重制,计算方式为“最终得分=专家评分*60%+点赞量得分*40%”。

4.本次活动所有获奖作品相关信息将在中国网、短视频平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五、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不得妨害公序良俗;凡投稿者即视同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参评作品出现雷同抄袭,组委会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

2.获奖作品须提供原始文件,如作者不能按时提供原始文件,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3.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有发布、展览、编辑、研究、摄影、录像、宣传、信息网络传播和出版权,并不再支付报酬,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